高校科技伦理教育的三重原则******
【专家视角】
作者:谢惠媛、常舒铭(分别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硕士研究生)
随着科技的快速发展,科技伦理治理问题日益成为社会各界的关注重点。加强科技伦理治理,需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和关键性作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指出,要重视科技伦理教育,“将科技伦理教育作为相关专业学科本专科生、研究生教育的重要内容,鼓励高等学校开设科技伦理教育相关课程,教育青年学生树立正确的科技伦理意识,遵守科技伦理要求”。作为培育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要摇篮,高校应加快推进科技伦理教育,把科技伦理纳入教学,培养德才兼备、可堪大用、能担重任的栋梁之才。
高校科技伦理教育要取得成效,不仅要遵循科技伦理治理的总体要求,而且要尊重教学规律,聚焦教育对象特点。具体而言,应遵循制度与意识并重、目标与责任并重、规制与引领并重等三项原则。
制度与意识并重
制度具有规范性和导向性,是开展有效治理的重要保障。然而,单凭制度本身不足以激发遵守规范的自觉,不足以从源头上遏制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事实上,一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从根本上需要深层的伦理意识和道德观念作支撑。就行为性质而言,行为之所以被称作是道德的,主要是因为行为者具有道德认知和伦理自觉,自愿恪守道德规范,而不仅仅是因为行为表现得合乎道德。诚如冯友兰所指出的那样,道德行为是“对于道德价值有觉解,为道德而行的行为”。就制度现状而言,目前我国科技伦理规范和标准有待完善、治理体系尚未成形,与科技发展相伴随的新问题往往倒逼制度作出回应,催生新的规则。在转型升级阶段,伦理意识尤为必要且重要。可以说,不管是制度出台前,还是制度执行过程中,科技伦理意识都是最后一道,也是最根本的一道防线。培养伦理意识与加强制度规范,共同构成科技伦理治理不可忽视的着力点。
围绕科技伦理治理的着力点,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双管齐下,激励学生把外在的规范转化为内在的需要。有调查表明,一些理工科学生对科技伦理抱有偏见,不重视学习规章制度,或者理解不全面、不透彻,处于“熟知而非真知”的状态。鉴于此,教师应一方面向学生系统讲解我国相关道德准则和法律法规,介绍国际社会伦理建议书或伦理指南,帮助他们明确科技活动有制可依、有规可守,另一方面给他们讲解道德的本质和功用等基本原理,并借助情景模拟或场景再现等方式,引导他们思考该情境中存在的伦理问题,使其强化伦理信念,做到知其然、知其所以然、知其所以必然,从而在价值理念上捍卫科技伦理的权威性。此外,高校还可通过辩论赛、知识竞赛、社会调研和网络宣传等多种形式,营造教育氛围,多渠道帮助学生把制度规范内化于心,自觉以制度为准绳,在科技活动中始终保持伦理敏感度,发现与抵制违反科技伦理要求的行为,在个体层面真正做到伦理先行。
目标与责任并重
科学研究与技术应用是有目的性的行为活动。这些目标不仅指向物的推进,关乎某一特定科技领域的突破,同时也应指向人的发展,体现“术”与“道”的有机统一。就《意见》而言,科技伦理治理的总体目标、科技伦理原则等,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对人之发展的高度重视。明乎此,才能理解“科技无禁区”的谬误,避免陷入技术“价值中立论”陷阱。与正确理解目标同样重要的是培育责任感。责任与目标紧密相连,在强烈的社会责任感驱动下,科技活动更有可能减少“脱靶”概率、降低伦理风险,更好地服务于人的发展。目标与责任相辅相成,充分体现科技伦理的落脚点。
着眼于科技伦理的落脚点,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帮助学生全面深入地把握科技活动的目标,培养与提升社会责任感。当前,一部分大学生单纯关注技术的推进,却忽视技术的根本指向,忽略人的发展问题。他们认为应严格区分研究与应用,主张前者在价值上是中立的,不应为其设置禁区,也无须承担社会责任。但通观生命科学、合成生物学和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领域,不难发现,科学研究与技术研发应用之间的边界逐渐变得模糊。加之,科技领域本身专业性强、技术壁垒高,事前风险研判难度大。著名的“科林格里奇困境”提醒我们,当代科学技术的可控性正变得越来越小,技术对人的影响很难在短期内清晰把握,只有通过人与技术的交互关系才能逐步呈现出来,但此时技术已对社会产生广泛且深远的影响。对此,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引导学生关注人的发展问题,从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等多个角度思考行为责任,负责任地开展创新性研究。
规制与引领并重
科技向善具体表现为,科技活动遵守道德准则,要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从这个意义上讲,科技伦理的作用首先表现为,给科技活动提供必要规范,避免其侵害人的生命安全、身心健康和人格尊严,防止其危害社会安全、公共安全、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除此以外,科技伦理还应发挥价值引领作用,引导科技朝着增进人类福祉的方向发展,使科技更好地造福人类。换言之,科技伦理不仅要扮演好“守门人”角色,为制度制定、伦理审查和监管等提供价值支撑,而且还应为研究指引新方向、提供新空间。
从科技伦理的作用功能出发,高校科技伦理教育应帮助学生掌握与守好科技活动的底线和红线,同时帮助他们合理把握人与技术的共在关系,多维理解生活图景,使其在深化认识过程中激发主动性和创造力,以科技呈现生活的丰富样态,避免技术应用挤压生活空间而导致生活扁平化。这是实现科技创新与科技伦理良性互动的应有之义,也是助推人民群众过上有尊严的美好生活的必然要求。
高校科技伦理教育事关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事关科技发展方向,是加强科技伦理治理的基础性、长远性要素。必须坚持正确原则,切实做到意识与制度并重、责任与目标并重、引领与规制并重,在培养更具伦理精神的未来科技工作者方面发挥更为积极的作用。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03日 15版)
最新研究:1600万年前中国北方与南亚和非洲嵌齿象类直接交流******
中新网北京2月3日电 (记者 孙自法)记者2月3日从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中科院古脊椎所)获悉,该所科研人员领导完成的甘肃临夏盆地嵌齿象类生物地层和生物地理研究最新进展显示,在1600万年之前的早中新世,中国北方与南亚和非洲的嵌齿象类组成比较相似,反映出三者之间嵌齿象类可以直接交流。同时,中国与北美动物群在1500万-1300万年前联系密切。
该研究还表明,与中国北方不同,中国东部、日本、东南亚却与西欧的嵌齿象组合相似,均以高度丘型的嵌齿象属为主导。其中,中国东部和日本的代表类群介型嵌齿象有可能是剑齿象科的祖先。
这项嵌齿象类演化、扩散研究的重要成果论文,由中科院古脊椎所王世骐研究员、李春晓博士联合甘肃省博物馆李岩副研究馆员、天津自然博物馆张晓晓馆员共同完成,近日以临夏盆地地层古生物专辑中一篇,在俗称《三古》杂志的国际专业学术期刊《古地理学、古气候学、古生态学》(Palaeogeography, Palaeoclimatology, Palaeoecology)发表。
嵌齿象类在早-中中新世的扩散模式和组合特征。 中科院古脊椎所 供图王世骐称,此次研究不但总结了临夏盆地嵌齿象类的演化支系、演化序列及其生物年代学意义,也是嵌齿象类在早-中中新世全球扩散模式的提炼和总结。
他介绍说,嵌齿象类是长颌的丘型乳齿象,中间颊齿有3个齿脊,它自2000万-1900万年前的早中新世从非洲进入欧亚大陆,迅速在全球扩散,在这一过程中产生了单系的豕棱齿象科、铲齿象科和并系的嵌齿象科3个支系,后者为真象的基干类群。这3类嵌齿象主要以下颌和门齿的形态相区别,反映出它们不同的取食方式及适应不同生存环境。
甘肃临夏盆地具有比较完整的、约1900万-1300万年前早中新世晚期-中中新世(除最晚期)的连续地层,其中发现3科4属共8种嵌齿象类化石,为中国同期地层中嵌齿象类多样性最高的地区之一,包括豕棱齿象科的广河“豕棱齿象”;铲齿象科的短吻“原直齿象”、维曼“原直齿象”、同心铲齿象、格氏铲齿象;“嵌齿象科”的窄齿嵌齿象相似种、意外嵌齿象、塔氏嵌齿象。
王世骐指出,对临夏盆地嵌齿象类化石,研究团队揭示出多项专业分类问题,并依据其演化水平将嵌齿象从下至上分为3个组合:
一是最下部的古城动物群包括广河“豕棱齿象”、短吻“原直齿象”、窄齿嵌齿象相似种、意外嵌齿象4种嵌齿象类,可与南亚2000万-1800万年前、非洲1800万-1700万年前地点的嵌齿象组合对比,辅以古城动物群的小哺乳组合,将其时代定为1900万-1800年前。
二是中部的石那奴动物群包括维曼“原直齿象”、同心铲齿象、意外嵌齿象、塔氏嵌齿象4种组合,它们与一些非洲和欧洲早-中中新世之交的动物群有一些相同成分,辅以石那奴动物群的小哺乳组合,将其时代定为1700万-1500万年前,恰对应于中中新气候适宜期。
三是最上部的曾家-老沟动物群仅包括格氏铲齿象和塔氏嵌齿象两种,依据该动物群其他大小哺乳动物组合,将其时代定为1500万-1300万年前,对应中中新气候转折期。该动物群嵌齿象组合独特(铲齿象占绝大多数),不见于欧洲、非洲、南亚,但与北美稍晚的嵌齿象类有共同成分,包括都具有铲齿象和亚丘型化嵌齿象的组合,这反映出中国与北美动物群在这一时期的密切联系。
王世骐表示,在距今1600万年之后的中中新世,中国北方逐渐出现铲齿象占绝对优势的情形,但铲齿象很少扩散到中国及中亚以外的区域。铲齿象是适宜开阔地带取食草本植物的类群,它的繁盛反映出中国北方及中亚地区由于青藏高原隆升导致开阔生境占据优势的生态特征。此外,北美独有的巨门齿象和真门齿象,虽然缺失下门齿,但它们的颊齿型态可以追溯到中国北方的“原直齿象”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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